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1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委办〔2016〕64号)等文件精神及《广东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因公出访团组相关内容和参团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报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325016(教师发展中心)
020-3932276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子邮箱:jsfzzx@gdut.edu.cn (教师发展中心)
huchen@gut.edu.cn(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坊前公示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广东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访前公示(教师发展中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