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我校《广东工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的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22年9月以来新入职的教师
(二)2022年9月前入职但尚未参加过岗前培训(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的教师
以上培训对象第(一)类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2,第(二)类教师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三、培训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附件2名单通知本单位应参训教师依时参加培训,如有2022年9月前入职但尚未参加过岗前培训(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教师的单位需填写附件3,于11月30日12:00前将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邮箱jsfzzx@gdut.edu.cn,并通知相关人员依时参加培训。
(二)为保证培训质量,将严格考勤制度,参训教师不可随意缺勤,须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按时按点参加培训。如参训教师的教学安排与培训安排时间冲突的,需提交由单位加盖公章的请假单,电子版发送邮箱jsfzzx@gdut.edu.cn。
(三)新入职教师在完成课程规定的学习内容后,培训经历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成绩由学校通过“广东省岗前培训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厅确认,作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颁发依据,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为方便沟通交流,请参训老师扫码加入【2023新教师(含辅导员)岗前培训】微信群。
联系人:鲁老师 84889363
叶老师 39325016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2.202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一)参训人员名单
3.202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一)人员报名信息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