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广东工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校岗前培训工作制度,提升岗前培训质量,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和创新型的教师队伍,为学校建设成高水平大学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培训目标。通过岗前培训帮助我校新入职教师适应高校教师角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养,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和科研方法,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为青年教师今后的生涯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新入职教师;我校新入职辅导员参照本办法相关要求完成除教研实习环节外的其他课程培训,并参加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其他岗位新入职人员参照本办法相关要求完成“教育理念与专业素养”模块内容培训。

第二章 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 培训内容。根据新入职教师岗位要求,结合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岗前培训分“教育理念与专业素养”、“教学理论与技能”和“教研实习”等三个模块内容。一是“教育理念与专业素养”模块,该模块以教师师德修养和综合专业素养养成为重点,包括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校情校规及学校章程等内容;二是“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该模块以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学习为重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行为、教学评价、教学反思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内容;三是“教研实习”模块,该模块以岗位业务实践为重点,包括教学观摩、备课说课、教学技能训练、教学实践及科研活动等内容。

第六条 培训形式。根据培训内容要求,采取专题讲授与技能实践相结合、集中面授与网上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进行。

(一)“教育理念与专业素养”模块包含《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2门课程以及高等教育理念、校情校史、学校规章制度、高校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等专题讲座。由学校聘请行业专家、教授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主讲,以集中面授或网上研修的形式进行。

(二)“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包含《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教学技能》4门课程,其中《高等教育学》及《高等教育心理学》2门课程由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培训及考核,其他课程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培训,采用集中面授与网上研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教研实习”模块包含教学观摩、备课试讲(1学时)、教学研究、科研实践等环节科目,由学校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各教学单位应为每一新入职教师配备一名师德高尚、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指导老师,以师带徒的形式在教育思想理念、教学方法技能、科学实践研究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

(四)《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学》和《教育教学技能》6门课程总学时不低于120学时(含面授和网上研修学时)。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各不少于36学时,且其中面授学时各不少于18学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学》和《教育教学技能》各不少于12学时,且其中面授学时各不少于6学时。教研实习期不少于半年。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组织管理。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岗前培训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和质量评估工作。学校各教学单位协助教师发展中心开展岗前培训各项活动,负责教研实习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八条 培训管理。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将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强化岗前培训过程管理,新入职教师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教师发展中心通过广东省岗前培训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参训教师的考勤、作业、测验和教研活动等情况,作为培训考核的依据。

学校各教学单位应配备强师资,优化培训资源,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确保培训质量。

第九条 培训考核。岗前培训的课程考核工作由具体实施培训的单位组织安排。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2门课程考核由广东省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教学技能》4门课程考核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教研实习考核由学校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

岗前培训的6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教研实习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教研实习考核内容应包括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心得、课程实施大纲、授课教案、教学PPT、课堂试讲和教研(科研)申报书(模拟稿)等内容。各教学单位要组建3-5人的考核专家小组对每一位参训教师的教研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填报《广东工业大学新教师教研实习考核评价表》。

考核成绩通过广东省岗前培训管理系统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确认。所有课程及教研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同时取得120个继续教育学时。《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的成绩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条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做好岗前培训资金预算,确保培训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岗前培训所需经费从学校师资培训经费中列支,不收取参训教师个人费用。

第十一条 学校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教师岗前培训作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举措。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核定教研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提高指导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新入职教师全员高质量地完成培训。

第十二条 新入职教师要高度重视岗前培训,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到应训尽训,并按要求参加考核获取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21年7月12日起生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新入职教师教研实习考核评价表

新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


新教师工号


性别


职称


入职时间

年 月 日

教研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姓名


职称


评价标准

序号

考核指标

满分

评价

得分

等级

1

师德师风表现

20



2

听课

10



3

试讲

20



4

课程实施大纲

15



5

授课教案

15



6

教学PPT

10



7

教研(科研)申报书(模拟稿)

10



总评

100



等级:优(85-100)、良(70-85)、及格(60-70)、不及格(60以下)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

考核小组组长意见

组长签名: 日期: